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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我是舔狗但不是流氓(第2页)

比如: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

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一开始贺新同样认为叶星雨这样对袁定国很不公平,如同自己一心一意对一个女孩子好,但换来的结果是女孩投入了另一个男孩的怀抱,这令谁都不能忍受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叶星雨不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而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唉,果然是舔狗不得好死啊!

打个浅显的比方,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

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

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这就是贺新为什么冷汗都下来了,因为他原本也是舔狗,只是他比袁定国幸运的是,他已经把女朋友搞到手了,哪怕将来真的有米饭,这在客观上就增加了难度。

当然,再细品贺新发现其实促成叶星雨的第一次还有不少客观原因。

首先是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忌这顾忌那才能没有遗憾。

其次是对于刘思蒙的歉意,在红春坪虽然是为了帮助刘思蒙逃跑,但是确实是她给刘思蒙带来了麻烦。这种歉意从她只身去林子找刘思蒙也可以看出来,她还在林子里发现了刘思蒙根据她的嘴型刻的木雕,她知道,刘思蒙真心爱着她。

最后则是袁定国虽说是舔狗,但是舔的不够彻底。团里下来了回城指标,袁定国起初瞒着叶星雨没有告诉她;而到后来,袁定国虽然是排长,虽然他明明知道叶星雨很想回城去照顾独自在家的父亲,他还是仅仅表示,“我也会帮你的”。但其实他是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

就这点来说,袁定国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舔狗,他有私心。真正的舔狗那绝对是一心一意的对女朋友好,绝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的私心。

显然,袁定国的私心让叶星雨失望了。

而贺新聊以的是他绝对属于一个合格的舔狗。

而之后袁定国出于极度的嫉妒,假借叶星雨的名义骗刘思蒙让他到二连道歉,而当刘思蒙雨夜来到二连后,遭到的却是一顿毒打。刘思蒙误以为是叶星雨骗了他,再也不理她了。

这个当然要怪卑鄙的袁定国,但是刘思蒙就没有过错吗?

他为什么不静下心来听听叶星雨的解释呢?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的骄傲,他的自信,让他并没有给叶星雨足够的信任。同时,也恰恰是因为他的骄傲和自信才让叶星雨爱上他。

这是一种宿命,如同他们当初碰到一位僧人,刘思蒙希望僧人能告诉他们是否有缘?僧人的回答出乎意料:“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有情是情,无情也是情。”

贺新这时才发现,一开始他把刘思蒙和袁定国比作《小裁缝》中的罗明和马建铃是不准确的。

因为若干年后刘思蒙依旧爱着叶星雨,而罗明则把小裁缝当做了回忆。

至于袁定国,贺新早已从一开始的同情转化为厌恶。

袁定国的临终前对叶星雨说:“我骗了刘思蒙,这些年我一直都没对你说。因为我妒忌,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后悔!”

袁定国的遗言,让贺新想起后世有人曾说,项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男人,以刘邦的胜利为,中国人开始遵循卑鄙的流氓行事作风,只要结果是好的,只要最终我战胜了你。

就像袁定国所说,只要我袁定国和叶星雨在一起而不是你刘思蒙和她在一起,我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

没错,袁定国骨子里就是流氓。

而对于贺新来说,此时他完全可以长舒一口气,甚至可以骄傲的宣布,我是舔狗,但我绝对不是流氓!

美利坚名利之路  室友他总想黏着我  身心沦陷(骨科 1v1)  嫡姐非要和我换亲/被迫和孪生姐姐换亲后  [综英美] 慕强批来到哥谭以后  [FF7同人] 笨苹果  全村都知道她是首辅掌上明珠  变成弟弟的侍宠(骨科年下双性)  夫人,世子他蓄谋已久  缺失协议  祇园花见  全村都知道她是首辅掌上明珠!  穿越娘子重生儿,春风十里伴崽行  同学,你越界了  战国大魏王  炮灰攻逆袭计划[快穿]  妾室娇软  暴躁小羊误入野兽训练营  [综漫] 御幸君大失败  妖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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