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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今天天气不错。
昨天才刚下过雨,所以今天的空气格外清新,太阳高照,但并不刺眼,只让人感觉到温和。
哈利昨晚上看了一晚上书,感觉自己现在非常充实。
很好很强大,有一种自己努力了的感觉。
哈利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合上了手里的《与巨怪同行》,书籍作者是吉德罗·洛哈特。
“保佑霍格沃茨学校里不会有巨怪。”哈利双手合十默默祈祷。
作者洛哈特可真厉害,有勇有谋,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遇见他,想必一定是一个颇有才华的伟大巫师。
听到哈利自言自语,罗克瞥了一眼他手里的书。
好嘛,还是故事书。
不过哈利现在正处于融入魔法世界的阶段,多读一些故事书也是好事,有助于自己了解魔法世界,而且很容易建立正反馈。
原著赫敏在一年级读书多,也许就是因为麻瓜出身,想通过读书尽快了解和融入魔法世界,同时也不愿意自己被落后太多。
毕竟父母都是牙医,属于高薪层了,从小就是精英教育,有这种不落后于人的想法也很正常。
只是她大概没想到同龄人没一个能打的,之后又一直被老师认可和夸赞,这样不断地正反馈激励下,自然也就成学霸了。
不过哈利也不差,原著里三强争霸赛可是狠狠激励了他一把。
为了应付三强争霸赛,哈利那一年的读书量直接激增。
想到这里,罗克不禁有些感叹自己与哈利的孽缘。
他在穿越前,可是很看不起同人的保姆党的,也就是不计代价帮助主角的那种类型,他更喜欢看一个自己的故事。
结果穿越后,自己嘎嘎穷。
身上那点钱都是保证生活的。
想买书,那是不可能的!
这边书老贵了!
而学校的课本中,偏知识向的《神奇动物在哪里》、《千种神奇药草及蕈类》、《魔法史》、《魔法理论》这几本书,在前一个月里被罗克翻来覆去的读。
直到遇到了富婆(划掉),哈利。
两人成为了朋友,恰巧哈利也不想回到自己的姨夫家,于是就学着罗克在破釜酒吧住了下来。
哈利想要住在破釜酒吧其实并不容易,虽然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哈利肯定需要住在他姨夫家的,因为只有呆在血亲身边,她母亲的魔咒才会生效。
可不知道邓布利多是怎么想的,居然同意了这件事情。
于是罗克和哈利因为住得近的原因,关系也更近了一步。
而后来在罗克的学习带动下,哈利也立刻表示自己会是好学生。
之后两人一起逛书店,哈利狠狠消费了一波,给罗克都吓到了。
他没想到哈利是那种——学习可以不行,但文具必须拉满的类型。
仔细想一下,原著好像也是这样来着,火车零食直接拉满,各种用上最新版的飞天扫帚,这属于是标准的文具党了。
但罗克很开心,因为这样一来他可以蹭到不少书来看。
像是哈利手里拿的那本《与巨怪同行》,一本就要五加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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