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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后世的人们如此热衷在上位者身上寻找爱呢——这明明比在他们身上寻找到一只死虱子还要困难。等等,奥古斯都走过来凑近我是要干什么?什么?因为观众反响太热烈所以要加戏?吻戏!?我从坟墓道具中跳了出来,一把甩开了头上的玫瑰花。奥古斯都的表情渐渐僵化:“亚、亚兰,你怎、怎么……”站起来的那一刹那,本来沉浸在悲伤氛围中的观众瞬间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叫好声,全场掌声雷动,叫好声一阵盖过一阵。我想,既然已经“诈尸”,在这么多观众的瞩目下,戏总还是得演下去。“奥古斯都,如你所见,我并没有死。死神将我送回了人间,让我一睹毒蛇的眼泪。”我抄起佩剑道具,借位捅入了那位男演员的腹部。演崩了,那就索性爽到底,至少在舞台上,让我通快地“手刃”奥古斯都吧。“黑暗逐渐淡去,消散于神殿倒塌的浓烟和遮天蔽日的乌云中;真正的日光随之而来,太阳露出了真容,却像日食那样泛黄。这不是我要的曙光。”我高声道,“让荆棘陪伴玫瑰去吧,我要去寻找我的曙光。”舞台上的点起了篝火,在火光背后,我一步步走向一片漆黑的幕后。《神之殇》落幕,环形的观众席上,所有人起立鼓掌,掌声此起彼伏。演出结束后,回到幕后看到堆满办间房的鲜花、水果和珠宝我才知道,这场颠覆性的演出盛况空前。团长给了我丰厚的报酬并让我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再演出三场,就按照我改编的反转结局。因为最近帝国的经济蒸蒸日上,比起虚无缥缈的爱,许多年轻人更喜欢追求理想、成为自己的英雄。这种反叛情绪直接影响了观众对于这个反转结局的高喜爱度。其实只要放下我自身的优越感和之前对于戏子的偏见,演员确实是个挺适合我的工作:过目不忘的能力用在背台词上很有效,而且舞台给我提供了发泄表现欲的平台。自从我成为剑灵后,一直都生活在暗处,这让习惯万众瞩目的我很不习惯,阴差阳错做了演员,倒也让我找回了那种人群焦点的感觉。在第三场演出后,阿昙偷偷溜进了幕后。“阿昙,你怎么来了?”阿昙:“爻君,现在你已经赚到了远远高出预期的钱,离我说的三天,已经过了一天,我们该走了。”这么快?“不行,我得再多演几场。阿昙你看,这些花,那些吃的,还有数不清的钱,都是我们的!”“爻君!”她皱眉道,“别忘了,你是剑灵。一旦别人发现你其实并不能吃喝、你没有体温、你来自茕孑,他们就会将你当做一个怪物、一个混迹人类社会的异类。你还在不舍什么?你并不喜欢鲜花,你用不着这些食物,你也并不需要这么多金银珠宝。”“我不需要你来提醒我,我是一个剑灵!当初让我来剧团赚钱的是你,现在摧我离开的又是你,你以为在地下之城那种半桶水的骑士授剑典礼上定下了‘剑誓’,你就是我的主人了吗?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哼,茕孑人没有主人,我永远都不会是任何人的‘所有物’。阿昙,桌上的食物还有金银珠宝,全给你了,你走吧。对了,把剑留下。”阿昙海蓝色的双眸蓦地一黯,“你让我把剑留下?”“对啊。”现在的我虽然不再束缚于剑身,但剑若是受损,对我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只有剑留在我自己身边我才放心。阿昙说:“我并不是把你当做我的所有物。”“那就好,”我扬起了下巴,“我永远都是自由人。”阿昙又问:“你就这么渴望自由?”答案理所应当。“只要我的意识存在一日,我便要定了自由。”阿昙重重地拍桌子,“可我看到的,只是一个虚荣的、因别人盲目的崇拜而骄傲膨胀的蠢货!”我怒道:“从没有人敢这样跟我说话!”“在你心里,你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天神吧,你根本没有真正接受你自己——”阿昙直视着我,目光灼灼,睿智而尖锐。“一个连真正的自己都无法面对的人,真是可怜。”阿昙声音不大,却震得我耳边嗡嗡作响。一股无名怒火窜了上来,我将一块重量不轻的金条蛮横地扔在她怀里,“我不可怜!无论在哪个时代,我都不可怜!拿着钱,找家高档旅店,滚。”阿昙低着头,一言不发。门外脚步声渐进,我猜大概是团长要来了,于是催促道:“你快点走!”阿昙仰头望向我,眼神中夹杂着太多我不明白的情绪,良久,她紧握的拳头渐渐松下来,似乎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她扭头离开,没入夜色之中。作者有话要说:爻君并不是一个很完美的人,他自大,单纯,情商奇低,容易膨胀,自信的外表下有着自己看不到的自卑。戳不得他的痛处,一戳就炸毛;阿昙是他的反面,内敛,冷静,沉着,共通之处大概就是情商也不高,毒舌不讲究沟通☆、被绑架了,别赞,要脸“爻,今晚您有重要邀约。”剧团团长在深夜突然通知我。“什么邀约?”“一位贵人想与您洽谈一下剧本的细节,”团长笑容晦涩,“她承诺支付您演出一场戏的酬劳的双倍。而您,只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轻轻松松地和她见一面聊一聊。”听起来很划算。我已经领教到凡人的世界有多麻烦,哪里都需要钱,没有钱和残废没有区别。我最好能在这几天里赚足足够阿昙生活一年的生活费。这样想着,我同意去见那位贵人,坐上停在后门的马车后,车夫立刻策马扬鞭奔向城东的城堡。城堡的内部风格奢华,金银闪片铺满了墙壁,可以看出主人恨不得将室内的每一个角落都布置得闪闪发光。记得以前我也喜欢用金银和鲜艳的宝石装扮我的城堡,然后我的城堡就连续三年被评为茕孑最丑建筑,丑成了一道风景线,时不时有人会慕名而来看看它究竟有多丑。天神一族崇尚简约、高雅,从建筑物到衣服全喜欢弄成纯白色的。那里几乎每个人都自幼受到艺术的熏陶,久而久之养成了极为苛刻的审美。而我,则是著名的“品味低俗的草包”。我懒得理会这些人定的审美标准。我就是喜欢金色的还有珠光宝气的东西,又如何?如果全人类都既定一个审美标准,那样必然无聊透顶。我找了一张金光闪闪的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等了一会儿,我只等来了这里的管家——用金托盘捧着一件浴袍的管家。管家一边来拿我的剑,一边道:“爻先生,请您沐浴更衣。”我自然不可能把剑给他,“你们主人是有洁癖吗?为什么谈事情还要先洗澡?”管家诧异地看着我,随后意味深长地一笑:“原来,现在流行这种套路。”我就奇怪了:“什么套路?”管家:“装纯良装无辜,张口‘人家不懂’,闭口‘不要啊~’。”“……大爷?”我觉得他好像误会了什么,可惜我实在不明白他究竟误会了什么。这时,地板微微一震,伴随着高亢的女声。“我的金眸美少年!!”我眉头一挑:“这怎么有条女肥龙?”不,利维坦要是在的话,肯定对这样有损“龙格”的外号表示强烈抗议,因此我还是叫她胖夫人比较好。“胖夫人!”“喂!你怎么可以这么叫我们美丽的未婚公主!”管家气得像一只炸了的河豚。“胖公主。”我立刻接受意见,改口为“胖公主”,然后悠然自得地坐回了金色的座椅上。“说吧,深夜找我有什么事?”咕嘟咕嘟。“……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胖公主,这是你流口水的声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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