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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眉显然才学不输高亚白尹痴鸳,但是书中对他不像对高尹的誉扬,是自画像的谦抑的姿势。口角后与孙素兰在一笠园小别重逢,他告诉她送了她一打香槟酒,交给她的大姐带回去了。不论作者是否知道西方人向女子送花道歉的习俗——往往是一打玫瑰花——此处的香槟酒也是表示歉意的。一送就是一箱,——十二瓶一箱——手面阔绰。孙素兰问候他的口吻也听得出他身体不好。作者早故,大概身体不会好。
当时男女仆人已经都是雇佣性质了,只有婢女到本世纪还有。书中只有华铁眉的"家奴华忠"十分触目。又一次称为"家丁",此外只有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
明人小说《三言二拍》中都是仆从主姓。婢女称"养娘","娘"作年青女子解,也就是养女。僮仆想必也算养子了。所以《金瓶梅》中仆人称主人主妇为"爹""娘",后世只升格为"爷(爷)""奶奶"。但是《金瓶梅》中仆人无姓,只有一个善颂善祷的名字如"来旺",像最普通的狗名"来富"。这可能是因为《三言二拍》是江南一带的作品,保留了汉人一向的习俗,《金瓶梅》在北方,较受胡人的影响。辽金元都歧视汉人,当然不要汉人仆役用他们的姓氏。
清康熙时河南人李绿园著《歧路灯》小说,书中谭家仆人名叫王中。乾隆年间的《儿女英雄传》里,安家老仆华忠也用自己的姓名。显然清朝开始让仆人用本姓。同是歧视汉人,却比辽金元开明,不给另取宠物似的名字,替他们保存了人的尊严。但是直到晚清,这不成文法似乎还没推广到南方民间。
年代介于这两本书之间的《红楼梦》里,男仆有的有名无姓,如来旺(旺儿)、来兴(兴儿),但是绝大多数用自己原来的姓名,如李贵、焦大、林之孝等。来旺与兴儿是贾琏夫妇的仆人,来自早稿《风月宝鉴》,贾瑞与二尤等的故事,里面当然有贾琏凤姐。此后写《石头记》,先也还用古代官名地名,仆名也仍遵古制;屡经改写,越来越写实,仆人名字也照本朝制度了。因此男仆名字分早期后期两派。唯一的例外是鲍二,虽也是贾琏凤姐的仆人,而且是二尤故事中的人物,却用本姓。但是这名字是写作后期有一次添写贾母的一句隽语:"我哪记得背着抱着的?"——贾琏凤姐为鲍二家的事吵闹时——才为了谐音改名鲍二,想必原名来安之类。
《海上花》里也是暗合制。齐韵叟的总管夏余庆,朱蔼人兄弟的仆人张寿,李实夫叔侄的匡二,都用自己原来的姓名。
朱家李家都是官宦人家。知县罗子富的仆人高升不会是真姓高,"高升""高发"是官场仆人最普通的"艺名",可能是职业性跟班,流动性大,是熟人荐来的,不是罗家原有的家人,但是仍旧可以归入自己有姓的一类。
火灾时王莲生向外国巡警打了两句洋文,才能通过,显然是洋务官员。他对诗词的态度伦俗(第三十三回),想必不是正途出身。他的仆人名叫来安,商人陈小云的仆人叫长福,都是讨吉利的"奴名",无姓。
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奢"字是借用字音,原名疑是"舍子"(舍给佛门),"舍"音"奢",但是吴语音"所",因此作者没想到是这个字。孩子八字或是身体不好,挂名入寺为僧,消灾祈福,所以乳名叫舍子,不是善颂善祷的奴名,因此应当有姓——姓殳,像华铁眉的家丁华忠姓华一样。
华铁眉住在乔老四家里,显然家不在上海。他与赖公子王莲生都是世交,该是旧家子弟。殳三是广东人,上代是广州大商人,在他手里卖掉许多珍贵的古玩。
"华""花"二字相通,华铁眉想必就是花也怜侬了。作者的父亲曾任刑部主事。他本人没中举,与殳三同是家道中落,一个住在松江,一个寄籍上海,都是相当孤立,在当代主流外。那是个过渡时代,江南华南有些守旧的人家,仆人还是"家生子儿"(《红楼梦》中语),在法律上虽然自由,仍旧终身依附主人,如同美国南方战争后解放了的有些黑奴,所以仍旧像明代南方的仆从主姓。
官场仆人都照满清制度用本姓,但是外围新进如王莲生——海禁开后才有洋务官员——还是照民间习俗,不过他与陈小云大概原籍都在长江以北,中原的外缘,还是过去北方的遗风,给仆人取名来安,长福——如河南就已经满化了。以至于有三种制度并行的怪现象。
华铁眉"不喜热闹",酒食"征逐狎昵皆所不喜"。这是作者自视的形象,声色场中的一个冷眼人,寡欲而不是无情。
也近情理,如果作者体弱多病。
写华铁眉特别简略,用曲笔,因为不好意思多说。本来此书已经够简略的了。《金瓶梅》《红楼梦》一脉相传,尽管长江大河滔滔泊泊,而能放能收,含蓄的地方非常含蓄,以致引起后世许多误解与争论。《海上花》承继了这传统而走极端,是否太隐晦了?
没有人嫌李商隐的诗或是英格玛·柏格曼的影片太晦。
不过是风气时尚的问题。胡适认为《海上花》出得太早了,当时没人把小说当文学看。我倒觉得它可惜晚了一百年。一七九一年《红楼梦》付印,一百零一年后《海上花》开始分期出版。《红楼梦》没写完还不要紧,被人续补了四十回,又倒过来改前文,使凤姐袭人尤三姐都变了质,人物失去多面复杂性。凤姐虽然贪酷,并没有不贞。袭人虽然失节再嫁,"初试云雨情"是被宝玉强迫的,并没有半推半就。尤三姐放荡的过去被删掉了,殉情的女人必须是纯洁的。
原著八十回中没有一件大事。除了晴雯之死。抄检大观园后,宝玉就快要搬出园去,但是那也不过是回到第二十三回入园前的生活,就只少了个晴雯。迎春是众姊妹中比较最不聪明可爱的一个,因此她的婚姻与死亡的震撼性不大。大事都在后四十回内。原著可以说没有轮廓,即有也是隐隐的,经过近代的考据才明确起来。一向读者看来,是后四十回予以轮廓,前八十回只提供了细密真切的生活质地。
前几年有报刊举行过一次民意测验,对《红楼梦》里印象最深的十件事,除了黛玉葬花与凤姐的两段,其他七项都是续书内的!如果说这种民意测验不大靠得住,光从常见的关于《红楼梦》的文字上——有些大概是中文系大学生的论文,拿去发表的——也看得出一般较感兴趣的不外凤姐的淫行与临终冤鬼索命;妙玉走火入魔;二尤——是改良尤三姐;黛玉归天与"掉包"同时进行,黛玉向紫鹃宣称"我的身子是清白的",就像连紫鹃都疑心她与宝玉有染。这几折单薄的传奇剧,因为抄本残缺,经高鹗整理添写过(详见拙著《红楼梦魇》),补缀得也相当草率,像棚户利用大厦的一面墙。当时的读者径视为原著,也是因为实在渴望八十回抄本还有下文。同一愿望也使现代学者乐于接受续书至少部分来自遗稿之说。一般读者是已经失去兴趣了,但是每逢有人指出续书的种种毛病,大家太熟悉内容,早已视而不见,就仿佛这些人无聊到对人家的老妻评头品足,令人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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