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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再次南下(第1页)

回到县城,权衡再三,还是先去了清河区人民政府一趟。想当初,执意离去的时候意气风发,打道回府的时候却灰头土脸。

还没走进办公室,就听到雷部长爽朗的笑声。从门口探进头,看见雷部长和杨干事聊得热火朝天。杨干事二十出头,长得娇少玲珑,刚结婚不久,皮肤粉嫩的都可以掐出水来。从杨干事满脸绯红的神态看得出,雷部长话题带有少儿不宜的色彩。

我站在门口干咳二声,等二人都注意上我时,才走进门。

看到我,雷部长意犹未尽的收住笑,站起身,双手拢在胸前,目光深沉,口气略带遗憾的说:“回来了?可惜可惜。年轻人,冲动不懂事啊!”

本以为伪装得不错,还是没能瞒过雷部长的火眼金睛,一眼就看穿我的来意。我唯有苦笑了一下,转移开话题,问雷部长:“邓区长呢!”

“邓区长和郑书记都去县里,开土地清查的会议。”好像我身上有长一朵花似,雷部长视线一直停留在我的身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摇摇头说:“你找他们也没有用,你的工作已经有人顶替了。你也真傻,想出去看可以请假,学别人搞什么留书辞职,现在后悔都没用。”

坐在一边一直没出声的杨干事,也听明白了雷部长华丽的意思,看着我的眼神,很是惋惜。本来还抱着意思幻想,可是雷部长寥寥数语,就将我的幻想碾成粉碎。

回清河区人民政府上班的路已经被堵死,虽然我上班的时候,恨透了这份职业,但和深圳之行的卑微遭遇相比,简直是活在天上的好日子。由于我的年少无知,冲动的举动,导致我无路可退。

或许雷部长看到我脸上的尴尬,没有再训导我和发表感慨,放下我的手后,坐下后放缓语调问我:“这十几天去广东看到些什么?我还没有去过广东呢?”

一句话勾起了还新鲜的记忆,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在广东我看到了什么,我想,我只看到恐惧!

当然,我不会实话实说。已经够狼狈了,不想雷部长更瞧不起我。我避重就轻的说了几个片段。比如饭店和唐司机说的故事,雷部长和杨干事瞪大眼,难以置信我说的是真的。试问朗朗乾坤,在伟大的共产i党的领导下,哪有这么多的牛鬼蛇神?

聊了不一会,我找了一个由头告辞了雷部长,再聊下去,我只有更难受。现在的我无疑是一个笑话,不想太多人当面笑话我成为落水狗。

拖着像是灌了铅的双腿回到家里,还没有进家门,父亲抄起一根扁担,怒气冲冲就往外奔。

未见其人,先闻起声。随着一声咬牙切齿的暴喝,扁担挟裹着一阵风声,劈头盖脸的砸过来。

“逆子,你还有脸回来!”

还好我躲闪及时,否则皮开肉绽,当场挂彩。看到父亲狂怒的像一头狮子,我吓得魂飞魄散,掉转头没命的跑。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父亲,上学的时候没少领教过他的凶狠。我现在只有一个年头,就是跑得越快越好。

追出我近三里之外,父亲见跑不过我,才气喘嘘嘘的停下来,挥舞着扁担骂骂咧咧的往回走。骂我是败家仔,发誓要与我断绝父子关系。

可怜的我有家难归,在王国军和杨杰家轮流躲了五天。第六天托人打探到做小本生意的父亲出了门,才战战兢兢的回家。

母亲虽然心软,舍不得打我,却拿着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数落起来。听着她的哭诉我才明白我错得多离谱,父亲为什么暴跳如雷,恨不得灭了我的原因。原来在清河区人民政府临时工的工作,是父母用半生的积蓄,厚着脸到处托关系,最后还送出足足五千大洋,才还来我的工作。

五千大洋,在当时的农村,完全可以盖一栋二层的楼房。父母耗尽心血,我却弃之如敝屣,怎能不让父亲暴跳如雷?母亲伤心如绝?

心疼钱,更担心我整日无所事事,将来怎么过日子?母亲每天不停的在我耳边唠叨,走出门,迎接我的更多是乡里乡亲的白眼和嘲笑,都认为我头脑有问题,好好的干部不当,偏偏去自找苦吃,关键还是灰溜溜地回到家吃老米。

说不后悔是假的,我肠子都快悔青了,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事实如此,已无法改变。

还好,每天都有王国军和杨杰来陪我,让我不至于终日郁郁寡欢。王国军和杨杰他是初中到高中的同学,也是我的死党。王国军胖胖乎乎的,绰号叫肥猫。在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时期,我不明白他靠吃什么,长得那么胖?和王国军恰恰相反,杨杰瘦成一根竹竿。他们非常钦佩我敢闯的勇气,不停的鼓动我。什么时候带上他俩,也去广东闯一闯。

痛定思痛,大哭了一回后,开始冷静的思考将来,我不能整天这样呆在家里,昏昏耗耗的过日子,得为将来作打算。

再回政府是不可能的了,就算父母乐意,就是还能找到关系,家里也拿不出这么一大笔钱来。

要么在家务农,每日面朝黄土背朝天,要么南下打工,出此之外,似乎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

不甘心每天和庄稼、泥巴打交道,只能南下广东了。三人商议后决定,约定一个星期后,凑足路费,一同去广东,管它龙潭虎穴,不闯出一番天地绝不回来。

其实让我下定决心的,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杨杰无意透露出来的信息,他说:“我娟表姐在广州。”

杨杰口中的娟表姐,名字叫黄丽娟,是我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也是姑姑家的邻居,我们从穿开档裤就认识。不过我和黄丽娟从小学到初中都是生死对头,跟故事里的青梅竹马,两少无猜一点也不搭界。

直到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离愁别绪充塞校园的时候,我们不可调和的矛盾,才发生质的转变,彼比挑衅的目光不知不觉换上别的色彩。说明白点,我们不可思议相互喜欢上对方。

开场很戏剧性,别的男孩给她递情书,她看也不看,就把夹着情书的课本递给我。我看到情书,心情变得很激动,好像珍宝就要被人多走的心痛,就这样她成为了我的名义上的初恋。

本来很美好的一段感情,却随着毕业季中断,她五分之差,选择去了南方,我进了县成里的重点高中。

三年来,她好像失踪了似的,音信沓无,打探过几次,没有收到她的任何信息,我也逐渐淡忘了她的记忆。直到今天,杨杰提起来,才发现,走进社会的我,仍然在乎她。

离家之前,总觉得要帮父母做点什么,才能弥补我内心的愧疚之情,站在家门口,看到一位风年残烛的老人,挑着水桶微微颤颤的走在路上,心里顿时有聊主意:我要打一口井,永久性解决吃水的问题。这样,我不在家,母亲也不要去挑水,也帮助到附近的邻居。

每天早上去山脚下的水井担水,是我在家时必做的功课。从家到山脚下的水井,小说也有四里路,如果我不在家,灭,母亲也得像刚才的老人,每天劳累完。还要走几里路去挑水。

当我喜滋滋的把决定告诉母亲时,从她眼里,看到的是将信将疑的眼神。这也不怪她,我一向办事情就不牢靠,就像这次辞职南下一样,完全是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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