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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不可活。沈千里想这句话似乎是专门为今天的自己准备的,他的夫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他扔到了一边,自己撒开脚丫子跑到上面吃饭去了。
看着大厅里各桌呆若木鸡的兄弟,原本热闹的气氛在瞬间静的落针可闻,他真想把那个惹祸精给揪下来扭断他的脖子。
可以想象,经此一事后,他的形象,所有那些让人畏惧胆寒的冷酷形象,算是彻底的和自己说再见了。一想到此处,他心里就涌起一股杀机,开始认真考虑是否要杀死这个一点规矩都没有,不对,是半点规矩都没有的男妾来稳固自己一向无情的高大形象。
「沈千里,你快上来啊,你不饿吗?磨蹭什么?」总算李大喜还记得自己是陪着沈千里敬了一路的酒,那个小王八蛋也没吃饭。他不好意思独吞这桌佳肴,不管怎样,是人家的饭菜嘛,哪有主人不吃客人就先动筷子的理。他不知道就这一句话,救了自己岌岌可危的小命。
流霜和趁月恐怖的看着主子眼中满满的杀机在瞬间就转换为无尽的宠溺,他的嘴角甚至绽开了一抹笑,一抹他们两个从来没看见过的真诚的笑:「来了,你说你急什么?」主人他是这样说的吧,满含着温情的语气。流霜和趁月吓呆了:那个李大喜……他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吗?怎么……他们都没有听见。
「这就是遇上了李大喜后的主人。」身后响起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不用费神猜测也知道是魅容,主人身边的贴身侍女,两人回过身,果然,冰山般拒人千里之外的绝色美女正恨恨的望着坐在一起的沈千里和李大喜,她正是当日去下聘礼的那位女子。
「很恨他吧?」流霜了然的笑:「如果是菡芳仙子也就罢了,偏偏是这么个土的掉渣的棒槌,我们的魅容姑娘怎么能甘心?」魅容喜欢公子是全山寨人尽皆知的事情,想必公子也知道,虽然两个人没有什么肌肤之亲,但他也十分纵容魅容,她是他身边唯一的贴身侍女,从这一点 就可以看出点门道,本来大家都以为她迟早会是沈千里的妻或者妾,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因此流霜方有此一问。
「恨?」魅容嫌恶的笑:「他值得我恨吗?也不看看那副德性,主人不过是玩个新鲜而已。」她冷冷的说,但坚定的语气却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真有这么简单吗?」趁月望着厅里都停下了筷子等着欣赏下一出好戏的兄弟和上面桌上相依而坐的两人,他不信没有人发觉这个事实:虽然李大喜的行为说活处处出人意料,但毫无疑问的,他已经不知不觉的吸引了寨子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并且正在改变着山上平日阴郁的气氛。
「你别只顾着吃肉。」沈千里按着李大喜的筷子,他已经吃下两条鸡腿三只猪蹄一个肘子了:「说起价值,肉是最低等的……」
不等说完李大喜就扒拉开他的手,理直气壮的道:「俺是乡下人,没你那么多讲究,俺就知道肉好吃。」他看着那碗红烧肉,很好,沈千里不喜欢吃肉,这桌又没有别人,这碗大肉自己是独吞定了。
「那……鱼虾也很好吃的,你也吃一点儿啊。」沈千里将那盘清蒸大鲤鱼端到这个不识货的家伙身边,真是的,自己不是怕他吃亏吗?这个土包子就知道吃肉,真正的好东西看都不看一眼,也不想想自己是为了谁:「看,这盘清蒸鲤鱼做的多好,鲜香四溢,汤头也浓……」
不等说完,李大喜就大叫道:「不喝汤,我可再不听你骗,告诉你,我一碗汤都不喝,你觉得汤好你喝吧。」
底下那些等待看好戏的土匪们蓦然哄堂大笑起来,谁不知道大当家的对饮食可讲究的不得了,最喜欢汤类。没想到娶个夫人竟然这么不买帐。哈哈哈哈……嘎,笑声在沈千里的冰刀眼光中嘎然而止。所有土匪们不约而同的低下头来吃菜,动作那叫一个整齐划一,连操练时也没这么齐整的。
沈千里真是担心再这样气下去,自己直挺的鼻子真会歪掉,看了一眼那些虽然在吃饭但耳朵其实都在支棱着的下属们,他没好气的道:「不是让你喝汤,我让你吃鱼,吃鱼呢。」这个土包子啊,他暗暗的叹息。
「鱼?你说这是鱼?」李大喜的大叫再次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他不敢置信的指着盘子里的鲤鱼:「沈千里,这……这怎么会是鱼呢?你别以为俺没吃过鱼,鱼是那种……嗯,小小的长长的白白的东西,味道一点儿都不好,而且吃起来都是一筷子夹十几条的,虽然俺只是小时候吃过一次,不过那个样子俺是不会忘的。」
「他说得是什么东西?」沈千里问来到身边的流霜和趁月,却见这两个人也茫然摇头,再望望底下的兄弟们,大家都在交头接耳:「哎,你们知道大喜哥说得是什么东西吗?猜出来的我给十文钱。」
「呸,你真小气,这么难的谜题才给十文钱,各位弟兄,有猜出来的到我这儿领十一文钱去。」
「我出二十文,答案也不要求细致,只要告诉我那个是不是鱼就行。」
沈千里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李大喜是有点儿本事,当初正月十五猜灯谜时也没看见众人这么踊跃的。这时候弄玉走了上来,在他身边笑道:「回当家的话,大喜说的这个的确也是鱼,分作两种,大的那一种北方人叫做面条鱼,就像是一根粗面条断成了几截的样子,所以叫的这个名字,味道倒还鲜美,但咱们山寨里没人吃过,这鱼还有一种小的,就是大喜说的了,叫做萝卜丝鱼,细小无比,十分像擦出来的萝卜丝儿,故此得名,只是味道比起面条鱼来,却差的远了。」
三里屯周围四面临山,没有什么江河湖海,只山中有几条山溪,还被封了山,他们日子又过得艰难,根本买不起鱼虾等物,故此恐怕也没有哪个贩子过去卖的,山路难行,村人们恐怕也很少出去,才让大喜连鱼到底是什么样子都不清楚。那种萝卜丝鱼,可能也只是哪个过路投亲的人带过去的,所以味道嘛,只怕连本来味道都没有了,甚至已经变质都说不准。
沈千里点点头,心想这种东西也能叫鱼?嘴上却道:「原来如此,还真有这种鱼啊。」
想起中午吃饭时李大喜说得他不爱吃鱼,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叹了口气,他对流霜道:「吩咐下去,以后专门安排几个人将连州城里的海鲜到各个和三里屯一样的闭塞村子里贩卖一些,价钱要低知道吗?」
说完亲自火起一块鱼肉,将那极细小的刺都挑了出来,然后放进李大喜碗里道:「来,你尝尝这个好不好吃?」看见李大喜怀疑的瞪着自己的眼神,他忍不住气道:「放心,我不骗你,这么一小块,你就是吃下去也占不了多大地方,耽误不了你吃肉的。」
李大喜嘿嘿一笑:「俺没有这样想。」他说,其实他心里就是这样想的。拿起那块沾着浓浓汤汁的鱼肉:嗯,这东西挺好看的,闻起来也不错,那应该会很好吃吧。一口放进嘴里,只嚼了两下,他便兴奋的把头转向沈千里,激动大叫道:「沈千里,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怎么会这么好吃?」他又转过头去,拿筷子使劲儿夹起最大的鱼头就往嘴里送。
这一句话把底下好容易憋住笑的土匪们又逗的哈哈大笑起来。沈千里没功夫理会他们,一只手忙着阻止李大喜,一边道:「我的傻媳妇儿啊,鱼不是这么吃的,这是鱼头。虽然好吃,但吃法可讲究着呢,来,你先吃块鱼肉。」说完又夹了一块下來,教他怎么剔除鱼刺,又告诉他鱼刺吃下去,一旦刺进了咽喉里,十分的难受。
如此连说带比划,李大喜一边吃他弄好的,自己也学着弄,两个人头碰着头,神态亲昵无比,大厅里又是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呆呆看着这个与干日作风大不相同的完全可以说是亲切可人的大当家。
看李大喜吃了一面的鱼,沈千里替他翻过另一面去,又拿起一个约有二两重的大海虾剥了皮给他吃。果不其然,这土包子又跳了起来,连说好吃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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