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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晨起后,朱轶跟林苓一起在林中散步。
她们来到林中一处相对开阔的草地,离朱之家不远,“苓,我想在这里种一些草药。这几日,你跟谷宝帮我寻一些细长枝条来,还要一些粗点的木材来做一些篱笆。”
“好。”林苓知道主人一直都很擅长医术,对草药也颇有研究。
这些年他们有点头疼脑热都是主人医治的。就算是外出打斗受了伤回来,只要主人在,它们的外伤很快就会痊愈。内伤就更不用说了,只要待在主人身边,不管是妖兽、神兽、灵兽,内伤慢慢就会愈合。
“我这几日有事,走不开身,就辛苦你跟谷宝先来把这一片地开荒出来,还有晚饭的时候也不用等我了。”
“好。”林苓在主人跟前特别温顺。
朱轶挽着她往回走,“这些年,你在这个林子里住的还习惯吗?会不会想念那个小岛呀?”
林苓低下头,叹息,而后又笑了笑,“刚开始会想,后来我们这里慢慢也变的热闹了。越来越多的妖兽进入到我们林子,每天都要管理它们,就很充实。慢慢就忘记去想念小岛了。”
朱轶侧着脸看着她,“今年我们找机会回去一趟吧,我已经很久没有去那里看过了,不知道还是不是从前的样子。”
林苓一听,眼睛发亮,眉毛向上挑,耳朵还跟着抖动了两下。开心点头,“嗯嗯,真好。”
散步回来之后,林苓就跟谷宝到林子里去捡树枝去了。朱轶慢悠悠回到了藤宫,这会儿还未到正午呢,按照她的吩咐,在正午之前,不要打扰她休息。
她在院里观察了一下,昨日的落叶还未打扫,这里的一草一木叶片上落了薄薄一层灰。
看来,没有人来打扫呀,不是说管事有规矩嘛。她耸耸肩,这事并不影响。
她站在树下,一掌推开偏殿的门,又让几扇窗敞开。看房子的门窗都开了,她也不进去,就在这个树下的木床上晃着。
她才不进去呢,昨夜离开之前,朱轶在屋子里点了一种特制的香。只要在夜里进去过的人或者是靠近过这间屋子的人,都有会染上这种香料的残留物。这个残留物可就厉害了。
昨夜潜进偏殿的高级死士,全都无功而返,一夜之间他们跟丢了目标人物,还找不到任何有关的踪迹。只能灰溜溜地回到了阴暗之处等待其他的时机。
他们等来的不是朱轶的消息,是难以忍受的骚痒。这种痒一开始不是特别难受,就是会时不时的这里有一点痒,那里有一点不自在,整体对他们的行动影响不大。
谁知,只半日的时间,他们全部都把身上的皮肤挠破了。
他们是阴暗处最不怕脏的一群人,为了完成任务,常常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废弃的房子、臭水沟、沼泽地、荒山野岭的山洞。从来就没有皮肤瘙痒到要被挠破的地步。
神奇的是,仅过了一天,他们就不觉得痒了,只是身上被挠破的地方还有痕迹。
朱轶对这次的验证很满意,藤宫没有出现挠痕的仆人。她白天就大摇大摆在轶城闲逛,作为一个外来人,还真是特别显眼。
她的衣着打扮与众不同,轶城的民众喜欢穿黑纱蓝缎,住在山丘的农户穿得比较粗糙,但颜色也是偏暗沉。
朱轶一身青绿色的纱衣,飘逸,面容亲切,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不过,她能听懂当地人的话,还能简单沟通。
刚开始,大家还会躲在一旁观察她,慢慢有接触后,就不那么怕她了。
下午的时候,她在海边的一个石屋院子里喝茶。这是一个当地的茶馆,听老乡说,这些茶叶就是在海的对面那个小山丘上采的。这种茶喝起来很涩,要许久以后才会有一点点的回甘。她半天才喝了一小杯,一直在等着回甘的那一会儿。
“姑娘,你从何处来呀?”过来给她加水的老妇人,笑盈盈地问道。
朱轶对茶舍就是有一种特别亲切感,对老板娘也像是熟人一般。“我啊,从凡间过来,小住一段时间。”
“凡间?看您这气质,不像凡人哩。”老板娘开店多年,人来人往,神仙妖魔,她这辈子可都见过不少。
朱轶又拿起茶杯,浅浅抿了一口。啊,真是太涩了。她的脸上表情太难受了。
老板娘看着她,都被逗笑了。“姑娘,这茶您不习惯,要不换一壶甜茶?”
“不用,挺好的。”她摆摆手,看向夕阳,感叹道:“这里的风景真美。”
“您喜欢,可以天天来,明日我准备做菜团子,到时请您品尝一下我们当地的传统素菜节的美食。”老板娘特别热情,性格也爽朗,笑声阵阵。
淦戡璜得知所有死士都没有得手,连朱轶的影子都没看到,气得摔杯子。
诺罟在一旁低头微皱眉头,“殿下,这个妖女实在是捉摸不透,这次派去的死士,全部都得了瘙痒症,她多半是知道了,我们下次行动怕是更难得手了。”
“只要她在魔界,就继续。”这是最好的机会,她在魔界那是属于他们的地盘,现在又没有淦戡栾的帮忙,就算再厉害,能够伤她个一分一毫也是好的。只要出手,就是致命。
“她午后就出现在轶城的海边,现在还在那里喝茶看日落。看着,很悠闲。”诺罟把收到的一手情报向淦戡璜汇报。
他们不知道的是,死士身上的瘙痒症状没有了,可他们却已经成为了痒症的传播体。他们的血液、唾液、汗液、毛发,都可能会传播痒症。只要他们碰过东西都会留下有细微残留,迟早会穿给淦戡璜贴身的人,迟早也会穿给他。
这只是朱轶埋下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她当然知道这样子不痛不痒的小伎俩对淦戡璜不会产生致命伤,只要让他难受一刻,都觉得有趣。可是她的残香也不单单只有骚痒这么一个作用。
朱轶就等着他派更多的人过来,最好是他亲自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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