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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楼顶的吉他弹得略有些乱、有些生涩,而且是连着弹了足足七八分钟的吉他,然后才开始有唱歌声切进来,只听了几句,齐洁就辨认出来,是《爱不爱我》。
对于已经习惯每天坐到这里来听半个小时歌、而且已经前后听了至少十几次的齐洁来说,居然听到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她竟是突然有点小激动的感觉——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已经听楼上人唱了不下三十首歌了,却居然没有一首是自己听过的,这让她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时代给淘汰了。
但是,这种激动,只维持了短短一两分钟。
不可否认,虽然听上去他应该真的只是在练习,对歌、对吉他的和弦,都显得略有些陌生,总之给听者的感觉就是不太流畅,但他仍然唱的很好听。
齐洁不懂音乐,但她觉得楼上人的嗓子应该算是很好,而且他很会用自己的嗓子,高音、低音、真假音,全都是浑不费力,完全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架势。而且听他唱歌时,你很容易就能感觉到他对歌曲、对每一个音符所注入的那种恰如其分的感情。
他的嗓音,和他的感情、他的诠释加在一起,让他的歌很动听。
尽管珠玉在前,黄玉清的原唱已经很好,但听他唱,仍然会觉得很好听。
或者说,是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齐洁早已习惯每天都听到完全不同的、而且是从未听过的歌了。尤其是,那些歌还都是那么的好听!现在突然换了自己熟悉的,新鲜劲儿一过,莫名的就有些不满!
而且,一首《爱不爱我》,他一唱就是七八遍!
反复的练习!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只是在“偷听”,这时候齐洁几乎忍不住想要对楼上人喊一嗓子,“喂,换歌啦,换歌啦!我要听你以前唱的那些歌!”
或者是——“退票!”
脑中想到这些,齐洁自己先就忍不住想要大声的笑出声来。
紧紧地捂住嘴巴,她好悬才把自己的笑声憋回去,却仍是让那股笑意给憋红了脸。
每次在听他唱歌的时候,齐洁总觉得自己好像突然就年轻了,突然就回到了那些无忧无虑的青春岁月——尽管事实上现在她也还青春着呢!
止住笑意,她老实地坐在原地,抬手支颐,耐心地期待着楼上人的下一首歌。
终于,楼上人真的换歌了,但这一次,是……《我爱你,故乡》。
又是一首听过的、而且还是很熟悉的歌!
“真没意思啊今天!”
已经被养刁了胃口的齐洁对此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内心不太能够接受。
当然,他唱的依然很好听,跟原唱相比,节奏有一定变化,显得都不太像民歌了,似乎还有一种很奇怪但很有意思的旋律加入进来,让整首歌突然面目大变、充满了趣味。
总之,很新奇。
以至于新奇到让齐洁心里忍不住生出“原来这首歌还可以这么唱”的想法。
也正是这种新奇的感觉,让她很耐心地听他连续唱了三遍。
然后——
“受不了了,今天真是敷衍,退场退场!”
她心里腹诽着,脸上却带着轻快的笑容,小心翼翼地下楼。
最关键的是,看来他追求女孩并没有成功!
这是好事?
这是好事!
因为以后可以继续有歌听!
“就不信他以后会每天都唱这些我听过的!”她想。
…………
今天的歌都很生,练习的时间不知不觉就略长了一点。等李谦回到家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接近全黑了,李妈做好的饭菜都已经开始变凉。
等李谦洗澡的功夫,李妈又把饭菜重新热了热端上桌,一家人这才吃晚饭。
晚饭后,李妈顾不上刷碗,就先把碗筷都泡在水池里,先洗洗手坐下看电视剧,而李爸则是先到自己的书房坐了一阵子,然后就跑到李谦的卧室门口敲了敲门。
推门进去,他见李谦果然很认真地在复习功课,而且还是他成绩最差的俄语,脸上顿时就露出一副欣慰加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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