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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同病相怜(第1页)

李玉当即调整自己的心态,骑着狼王绕了个大圈,沿着那群人来的方向走去!

天星城乃天星宗所在地,实则天星城乃是在天星宗山门外建立的一座城市。

据史料记载,是先有天星宗而后有天星城。

天星城本是天星宗所在地天宇山脉,天宇峰下的一个小山村。只因天星宗在天宇峰开宗立派,各地商贾云集便形成了现在的天星城。

天星宗乃洪州大陆第二大宗门,这天星城依托天星宗而建,自也是规模庞大,气势雄伟!其城高墙厚,面积庞大。

这日在天星城的青龙门外来了一位衣衫褴褛,身材瘦弱,皮肤黝黑的青年。一条黄色的大狗,紧跟在他的身后。

来人正是历经半年追踪来到此地的李玉与那只狼王!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的身高长高了许多,再也不像一个孩子而成了真正的年轻人。

本来在出山之后,他想放了那只狼王。但一来自己没有追踪的经验,二来还需要它来治疗自己随时可能复发的皮痒的毛病。但想到自己一个凡人,如果带着一只狼招摇过市的话,一定会惊世骇俗!因而按照《百草集》中的方法配了染色剂,将那狼王本来黑的发亮的狼毛染成了土黄色,从而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王,变成了一只黄不拉几的土狗。只不过这只土狗面相更加凶恶罢了!

因天星城是为服务天星宗而建,因而这天星城便理所当然的由天星宗来管理,无论是城主还是城卫,都来自于天星宗。

当李玉领着狼王来到城门口时,见宽阔的城门内,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进出随便。四名城卫斜倚在城墙上,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对于进出城门的行人看都不看一眼。

李玉不由感到有些奇怪,这玄幻小说上不是说进入城市都要缴纳入城费的吗?怎么这里竟然城门大开,连关口都不设?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却是天大的好事!本来还在为入城费用而发愁,如此一来便无需费心了!

他领着狼王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出城内,刚过了翁城,便听到鼎沸的人声从城内传来!

刚一进城,李玉便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大街之上行人如织,红男绿女,摩肩接踵!大街两侧店铺林立,讨价还价之声此起彼伏。店铺之内各种商品摆满货架,可谓琳琅满目!

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势卖艺的各找空地,尽情表演,围观之人个个喜笑颜开。

李玉初入如此繁华之地,一时之间显得不知所措!这半年时间里,他虽也经过些城镇,但大多只是路过,并没有停留。但这座城市,他却不得不停留了。因为,秦、朱二人的踪迹便消失在这座城市!

如果想要查出二人的下落,那就必须要留在这里了。

但现在却是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急需解决,那便是住的问题。总不能露宿街头吧?不说那些城卫允不允许,这也不利于他打探消息啊!再说了,万一自己的老毛病复发,难道就让狼王在大街上攻击自己?那也是太过惊世骇俗了点!

正在他愁眉不展之时,却见前方一阵骚动!街上行人纷纷避让,顿时闪出一片空地来。而在那块空地的中间,倒卧着一个的瘦小的身影!

那人被一件已经分不清颜色的长袍裹住,全身上下污秽不堪!

众人远远站定,唉声叹气,指指点点,却是没有任何一人上前查看。

李玉本想事不关己,准备离开。但看到那瘦小的身影不禁鼻子一酸,想起了曾经的自己。顿时同情心大起,忍不住走到那人身边,蹲下身子,伸手在他的鼻孔处一探。发觉他呼吸尤在,忙将他抱起,掐住他的人中使劲一按!

穿成星际天赋废,靠种田养家糊口  分身都是乐子人,他信了他信了!  修仙从复制开始  都市无敌,我有七个恶魔师傅  放纵午后  影视:无尽世界的逍遥  穿越芙宁娜,爱好是收集物品!  游戏巅峰:神域之战  星空中的图书馆  星辰之下:隐者之路  重生之做财阀当学霸,内娱顶流  退队后才发现,原来我才是真大神  我在无限流里觉醒主人格  重生地球变成傻子  砍一刀也能当神豪  穿越脑叶,开局被锁  死亡游戏:弥留之城的公民们  拿我当冤种,侯府主母另谋高枝  红尘尔尔  说好的cos,兔耳朵敏感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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