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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干尸过往(第1页)

周昭虽然面上笃定,但是心里却是瞧起了边鼓。

她有一个想不明白的问题,倘若王家祖孙二人的目的,是为了让廷尉寺来查大柱里的干尸,那有何必要摧毁摘星楼,害死那么多条无辜性命?

若非是有告亡妻书的预示,就连她都会死在这场灾难当中。

王巡同王昌完全可以扛着那具干尸,径直地冲到廷尉寺来告状。

这干尸往廷尉寺门前一摆,她就不信没有哪位廷史还坐得住,李有刀除外。

王巡要说话,王昌却是打断了他,“阿爷,让昌来说吧。”

王昌看向了周昭,眼神中充满了坚毅,“吾名孙菡昌,家父乃是临江楼的孙屹阳。临江楼被烧毁之后,家中产业叫族中抢了去,叔伯们犹如中山饿狼,恨不得食吾血,啖我肉。”

“我走投无路,亏得我阿娘从前的乳母收留。”

王巡闻言,叹了一口气,“那人便是家中老妻,阿昌原本出身富贵,当是这临江楼的主人。临了跟着老夫,却是做了一名无用的木匠。”

孙菡昌听着,轻轻地握住了王巡的手,因为常年做活计的原因,他的手格外的粗糙,上头都生出了好些深深浅浅的斑点。

“阿爷不要这般说,若是没有阿爷,我早就被他们坑杀了。这三年我跟着阿爷走南闯北,是我过得最开心的日子。骑坐在脚手架上,看着白云从天边飘过,吹直接吹在脸上,亭台楼阁都伏在脚下……”

“我就像是一只从笼中被救出来了的鸟……真好,在人生的最后,遇到了阿爷。”

孙菡昌说着,看向了王巡的目光格外的柔软。

“应该说对不住的,应该是我才对,是我害你违背自己的良心,做下了这般恶事。”

“外人皆道我父亲孙屹阳同那名妓毓娘乃是才子佳人天作之合,但这段佳话里,谁也没有提过原配夫人。我阿娘姓金,名叫金淑兰,阿娘乃是南地人士,远嫁来的长安。”

“阿娘乃是商户出身,擅长经营,孙屹阳的才名便是她花了许多银钱打点出来的。她没有读过什么书,为了赚取银钱,更是常在外行走。年幼的时候,我时常闻见阿娘身上带着酒气。”

“她很喜欢我同阿爹,但凡长安城中时兴什么,她都会巴巴地带回来。阿娘常说,旁人有的,我们阿昌也会有。日后在阿昌要像阿爹一样,做一个读书人,做真正的大家雅士。”

孙菡昌说着,脸上露出了后悔之色。

“我那时候跟着孙屹阳做学问,对于目不识丁的阿娘亦是日渐不喜。我可真是个忘恩负义之徒,我阿娘最大的不幸,便是遇见了我阿爹,还生下了我这只不孝顺的白眼狼。”

“那一日阿爹突然同我说,阿娘同过路的行商私奔了。我当时深信不疑,并未追究。”

“直到父亲后来给毓娘赎身,让她住进了临江楼,我方才觉得有些不对。但我那时只当母亲发现父亲早就有了二心,于是一怒之下便抛夫弃子决绝的离开了。”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

孙菡昌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心神又继续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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