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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三章 爱伦家族(第2页)

“等等,”纪舒翟提出异议,“这已经超出顽劣的范畴了。”

“您说的是,”爱伦皮并不为自己辩解,“小妹被救上来时,已经泡胀了。不过我们兄妹二人都天赋异禀,虽然无法修炼亦无法战斗,但小妹是不死之身,所以又活转了过来。只是因为脑中入水,智力出了些问题,从此无法正常与人沟通。”

“那她的眼睛……”纪舒翟话未说完,爱伦皮已经开口答道:“小妹是天生无法视物。”

原来如此,但即使建立在爱伦水不会死的前提上,爱伦皮还是太过分了,难道爱伦跛没收拾他吗?

就在这时,几人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

看到他们的表情,爱伦皮点了点头:“在下的天赋便是能够反弹一切伤害,家父当时见到了小妹的情况,非常震怒,用力踢了我一脚,然后……”

后面的事情,大家也都能想到了。

总之,爱伦跛的脚瘸了之后,就无法继续外出取材了,只能窝在家里码字,更新速度倒是一日千里。很快,他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扑街老太监,变成了一位爆更王,而且写出的小说质量很高,迅速出了名。

因为他出名的时候已经是个瘸子,再加上他的名字,所以大家一直以为他天生便是如此。

不过,爱伦跛的小说中,有很多记载了各地风土人情的东西,不是足不出户的人能写得出来的。这一点爱伦皮也给出了解释:在家中遭遇了一系列变故之后,他懂事了不少,为了治好妹妹的脑子,也为了父亲的事业,年幼的他背着妹妹出了门,四处寻访名医。

虽然到目前为止,爱伦水的病情依然没有怎么好转,但是爱伦皮却因为游历了很多地方,知识越来越渊博。他不仅给爱伦跛带回了大量的小说素材,自己也学会了很多技能,尤其是他有一把好嗓子,自己也成了一名不算着名的吟游诗人。

前文提到过,每个吟游诗人的帽子上都有轻纱,这个东西一方面是为了遮掩容貌,增加神秘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诗人讲得太嗨的时候,口水喷到别人脸上。

因此,吟游诗人的轻纱,实际上就算是他们的脸面。

按照江湖规矩,如果两名吟游诗人相遇,为了抢占市场,也为了打出名气,就会举行尬歌,也就是所谓的battle比赛。失败者必须将自己的轻纱扯下来交给胜利者,作为战利品,然后在新的轻纱送来之前,不能再开口表演。

大部分的胜利者会将轻纱点缀在身上,所以一个吟游诗人衣着的装饰越是繁复,就说明他越是厉害。而爱伦皮身上干干净净的,看起来也只是个刚起步的吟游诗人,并且他还有个致命的缺陷:他学不会乐器。

幸好的是,他并非独自一人前行,爱伦水因为天生眼盲,听力和一些感知力远超常人,也有很强的音乐天赋。很快,两人便一个人唱一个人弹,倒也能给出不错的表演。

“真是没有想到,我早就听说每个吟游诗人背后都有痛苦的过往,”昆易感慨道,“但你这边痛苦的是别人啊。”

“实在惭愧。”爱伦皮又欠了欠身。

伊流翎在一旁问:“那么,你为什么会来到这个村子呢?”

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爱伦皮原本谦逊的表情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一旁没什么反应的爱伦水也坐直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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