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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莽草韧劲极强,无论是肥沃的土地,还是荒凉的沙荒,它都能随遇而安,盘踞一方,乃至绿塑一方,所以老百姓对它极为推崇,民间确以此有‘祈祷福寿’之意。”
我笑着都蹙了下眉头,实则甚为无奈:你习宠真是个人才,这————就这么巧?
我的笑意终究没有躲过承阳的眼睛,
“你笑什么,”他笑地可没善意。奇了怪了,此时他越是这样阴阳怪气,老子心情到骤然好了许多,也许是为有习宠这样的兄弟自豪了点吧,我突然也意识到自己也姓习,是个二十五六岁的成熟女性了,搞什么,怕什么,自己解决。
我大方笑地更灿烂,曲起双腿,起身双手抱住双腿,头搁在膝盖上,眼睛盯着他,
“所谓旧爱,蝴蝶也好,毒蝎也罢,经过岁月风雨,最后都要变成标本。”我伸过手去捏住了他的鼻子,“对过往一切,我们心中念念不忘的已不再是某个人,而是那永远无法重来的似水流年。”
我说的很轻,说完后又畅快的呵呵直笑,因为他的鼻子被我捏着,对我说的话又一知半解模样,还在生气,那样子,非常可爱。他也过来捏我的鼻子,我咯咯笑地象个纯真的孩子,
他一下将我扑倒在床上,
“佛隅,我要把你锁起来,让你哪也不能去,哪也不能去!”
我搂着他的脖子,笑着上去衔住他的唇————一沾上,他就是痴缠狂绕———
我的呼吸都没有平复,他突然一把将我拉起,粗鲁地掀开纱幔拽着我就跨到帐外,远远帐幔外垂首静立着的罗祥和王彻两人闻声稍稍抬头俱是一惊,又匆匆低下头,因为,我和他,飘白的单衣,俱不是整。他推我跌坐在床下,突然狠狠拽起床间一条丝锦,跪在我面前绕过脚镣,一道一道紧紧缠着绑在旁边的床脚上!
就是个任性倔犟的孩子哦,看他披着散发,跪着那狠狠绑住的模样,嘴里还在不平地喃喃,“看你上哪儿去,把你绑起来,看你上哪儿,”
我靠在床边,歪着头,发,半遮住了我的脸旁,————这姿态,放任,无所谓,有种颓任的妖艳。
他站起身,还啜着气,居高临下睥睨着我。一声不做,又看到床上还放着的那尊“雕福竹篓”,上去拿过狠狠地向外掷去,“烧掉!烧掉!!”然后,坐在床边啜着粗气,他的两个臣子早已吓地跪在了地上。
老子还靠在床边,脚镣已经缠着丝锦被他绑在床脚死死的,微耷拉下头,闭上眼,我垂下的发这次绝对遮住了我这朵笑容,这样的笑容,他是永远看不到的:那是被世俗磨砺了n久诡计得逞了后的微笑。他终究对我也只能如此了,心不甘,心又疼,也许,我把好这个度,玩转这里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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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老子就是仗着他这么点变态的依恋。
人就是这样,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和你一同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会忘。我没哭过,可我能让他哭,这样就够了。
我的双脚被脚镣牵制着绑在床角已经有三天了。三天,丝锦被换成铁链,我能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可也只能围着这个床转。三天,别说承阳,什么人都见不着,只到固定时间,罗祥会进来为我送上好饭好菜,这些,我都不感激他,主要是他还为我送来了原先我在马车上摘好的莽草,又送来我拜托他帮我找的打火石和小竹管子,这样,老子被锁着的三天,时间好打发多了。
首先,是晒烟叶。这里光线不足,我只能趁午后从窗户里斜倚下来的一点阳光摊开一片片莽草,将它晒干,效果肯定不甚好,可也马虎能收了些水分。
然后将它们碾成碎末。
这馋烟的人呐,你让他做这些即使再麻烦也不嫌弃了,满脑,满眼,满嘴,都是兴奋与专注。罗祥每次进来看见我象个铁匠在那里粗鲁地碾磨着烟叶,都是一脸奇怪。老子才没空管他,饭照吃,只是眼睛只盯着磨好的烟叶,非常有成就感。
最后,就是享受了。
把揉成碎末的莽草安放在竹管的一端,用打火石擦出火点上,在另一端用嘴深深地呼吸————“咳咳!”够戗!可,味道儿————真他妈好极了!
老子象个吸鸦片的老婆子叉着腿,头仰着靠在床边儿上,吸一口,使得体内完全充满了烟,直到从嘴和鼻孔里冒出为止,那种热辣的味儿,够带劲!
“我将继续讴歌婊子这人间的天使我高尚生活中的易碎玩物如果是皇帝我就换一批后宫来玩如果是中央领导我就杀几个省部级官员来玩如果是阔佬我就用烟头烫明星们的屁股来玩如果是暴发户我就买几架私人飞机带一群女秘书撕扯蓝天白云来玩如果是狱卒,是太监我就服侍女犯人,陷害主子来玩但我只是一个荒凉冬季里困于孤岛的钓客渡口早已冰闭众鸟飞绝,我只能抱残守缺,玩自己嗓子唱出血水肠子冒着炊烟颅骨抵住耻骨装反的眼睛恶狠狠盯着内向的脏器敌人安在!
楚歌安在!
逝水安在!
我拔剑四顾无处下手又怆怆然插回自己的身体——”这是万泉的下流诗,俺们一群坏痞子聚一块儿“吃喝嫖赌抽”时,他最喜欢整这样的段子搁那儿以疯装邪的瞎嚷嚷,今天就着久违了的“烟味儿”,老子也扯着嗓子不成调的哈哈了几句,反正,此时偌大的宫殿就老子一人象只狗一样栓这儿窝着,下流一下又怎样?!
其实,万泉最经典的还不是这段,他说,“一个渴望爱情的女人就象一只张开咀的河蚌这个缝隙恰好能被鹬鸟尖而硬的长喙侵入”记得当时那是一个婚礼,这小子一开口,把那新娘差点羞到婚纱里面去,咳!我逍遥自在的“下流”生活啊!如今老子被困这里,也只有这“烟味儿”这点念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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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门被推开,“吱哑”如撬棺材的声音。我微眯着眼看过去,承阳一身风尘仆仆地站在那里。
右手捏着的竹管还升腾着烟,我移近唇边吸了一口,张开唇,一圈圈烟圈妖娆地飘摇出去————他一直惊愕地看着我。
他这样个样子,让我想起蓬蓬,她第一次在“湖锦”看见我海量地和人斗酒就是这个模样,好象不可思议,又有些惊乱与担忧。蓬蓬是个孤儿,我供她读书一直到她今年考上大学拿奖学金。
“习享,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赚很多很多钱,让你开上比那好十倍的车!”
这是蓬蓬十岁那年,站在病床边看着一只腿被吊起牵引的我无比愤愤加认真的一句话。那一年,我十八岁,日子过的相当糟糕,外婆逝世,我又被一只没眼睛的奥迪给撞了,于然他们把对方车主的瓢儿都开了,还惹了官司,反正乱七八糟。后来,那一年什么事儿都慢慢淡忘了,到是蓬蓬这话怎么也忘不了,因为小丫头确实出息,那读书神的————蓬蓬是个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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