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慕笙和陆观洋之所以在双方还未结婚时就有感情,也是因为两家起初的根基都在南城。到陆观洋的爷爷升迁时,才举家迁往首都。也是在那个时候,慕家的生意渐渐做大,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于是两家人都离开了南城。
到了陆观洋的父亲这一代,小辈们分了家,作为弟弟的陆父下海做生意,哥哥则继续走政途,这才有了陆家这样庞大的家族利益团体。
陆观洋对南城的记忆早已淡薄,五六岁的小孩子能知道些什么呢?陆长空就更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了,就像任何一个保持着回乡祭祖习惯的家庭一样,他只是跟着叔父们隔两三年回乡一次。
后来,初中毕业那年,当他提出要去南城上高中时,陆观洋持绝对的不赞同态度。
原因无他,将来他若想接手陆氏,在首都打好人脉是必须的,和世家子弟们交好的最佳时期就是在高中,而他竟然想走。
可陆长空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毫不退让的坚持,重生后的他心智之坚定,根本没有什么能阻拦他的决心。陆观洋一气之下,断了他的经济来源,声明不会再管他的死活。
从首都到南城,从安顿到开学,陆长空的确吃了不少苦头。但这一切跟遇到江呦呦的喜悦比起来,都不算什么。刚上初中的江呦呦,小小软软的,比二十岁时还要害羞不少,一见他就紧张地去抠书包带,让人特别想紧紧地抱住他,再也不要分离。
那是甜蜜而痛苦的三年,陆长空心心念念,渴望到快要疯魔的人,夜夜躺在身边,可他却一点都不敢去碰,生怕下一秒,江呦呦就会醒过来,记起一切,然后一点点地碎裂。
偏偏江呦呦自己毫无所觉,每天都高兴地跟在他身后,学长学长地叫,笑起来时弯着他月牙般的眼眸,叫人分不清这是梦境还是现实。
“哎,爸又去上班了,怎么就没人给他评个劳模呢。”江呦呦收拾完碗碟,发愁地拧开了水龙头。
陆长空握住他的手,拿擦手巾轻轻擦掉他手上的水珠,自己撩起袖子来洗碗,问:“待会儿是待在家里,还是出去转转?”
“当然是出去转转!”高中毕业以后,江呦呦就只有假期能回来,陆长空也没什么时间陪他,顶多一起过个年,街上的气氛自然和平时不同。
“我想回学校看看。”江呦呦笑得合不拢嘴,“长空,你知道吗,陈小满先前还跟我说来着,我的照片和简介被挂在学校的宣传栏上,变成知名校友了。”
陆长空低头亲了亲他的鼻头,“是啊,你可比我知名得多了。”
江呦呦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离校庆还有三年,“我都变成知名校友了,到时候肯定会邀请我,让我捐钱的。我要给学校提建议,你比较有钱,让你多捐点。”
“嗯,应该的。”单凭这学校让他和江呦呦重聚,捐多少他都愿意。
和学生时代相比,从家到学校这段路早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熟悉的早餐店大都倒闭或搬迁了,又来了新的一批做学生生意的餐馆。江呦呦看见有家以前的包子店还开着,怀念不已,就去买了两个来尝。
“好吃!”他咬了一口,含糊地说:“你还记不记得,我忘记带作业,然后你……”
他忘性大,绞尽脑汁写完的作业忘记放进书包里,不是什么奇事。但那天,他们的数学老师心情格外的差,当着全班的面把他训斥了一通,还要求他打电话让家长把作业送过来。
江野忙着挣钱养家,江呦呦怎么可能忍心去打扰。他咬牙不肯,数学老师自己找出号码来打又没人接,气得直接一教鞭抽过去。江呦呦用手去挡,落下一道显眼的红痕。
他被叫到教室外面罚站,孤零零的吹着冷风。
陆长空的心思本来就不在学习上,基本上是每隔两节课就要到初中部去看一眼,谁知这回却见到江呦呦在罚站。
手背上的红痕清晰可见,陆长空险些失控,站在江呦呦看不见的地方深呼吸好一会儿,才走过去安慰他,而且立刻跟班主任请假,回去帮他拿作业。
到上午最后一节课前,陆长空把作业拿到教师办公室,不卑不亢地对数学老师说,江呦呦从小体弱,希望老师能顾及一下他的健康,不要体罚他。数学老师吹胡子瞪眼的,问他是高中部哪个班的学生,旁边有老师悄悄说,这人从入学起就是年级第一,是高中部教导主任的心头宝。
于是数学老师也只能不痛不痒地说了几句,让江呦呦回教室上课。
谁知吹久了冷风的江呦呦居然咳嗽了两声,陆长空不自觉地脸色一沉,以一种不容置喙的语气要求立刻把江呦呦带回家。鬼使神差的,数学老师为他的气势所迫,居然轻易就点了头。
江呦呦只是有点着凉,肺部其实没事,可陆长空眉头一皱,如临大敌一般,一定要拉着他上医院去。
“就是感冒,没必要去医院。”看病多费钱啊,他们家的人都很少看病。江呦呦坚决不肯,反倒看着校门口的包子铺挪不动步。他站了一上午,到现在还没吃东西,看着热气腾腾的大白包子,如果不让他吃,简直就是虐待。
陆长空见他之后也没再咳嗽,无奈之下,只得带他进去吃包子。江呦呦双手捧着一个鲜肉包,吃得见牙不见眼,偏偏手背上那一抹红痕格外显眼。陆长空见不得他身上出现红色,就下意识地抬手捂住。
江呦呦一愣,反握住他的手问:“怎么了?”
走神之中的陆长空低头吻住他的手背,唇触上柔软肌肤的刹那间,陡然清醒过来,猛地站起来,道:“我去卫生间。”
江呦呦的脸红得跟个苹果似的,包子再香也咬不下去了。回家的时候,陆长空为自己的失态懊恼不已,始终闭口不言。江呦呦却无法忽视手背上如有实质的触感,痒痒得不行,走在路上,主动抬起手来牵住陆长空。
“呦呦?”
被上司暗恋后我却 等你上线 桃花依旧 在“全员恶人”的综艺里摆烂爆红 嫁给喻先生+番外 上交金手指后我成了科技大佬 赐婚克妻国舅,郡主自求多福吧+番外 偏偏是你 娘娘总是体弱多病 再婚(耽美) 识玉 把灵异BOSS误认成恋爱对象 春满酥衣 可小王爷是美强惨啊 重生之豪门盛宠 继后开始刀人 被觊觎的直男爱豆 穿成知青女配[七零] 她始乱终弃了狐狸精 相亲对象是敌队宿敌[电竞]
很显然,这是跳舞的又一套新书。也将会是跳舞在起点的第五套全本。(注意,这本书是都市YY,呵呵。几乎没有什么神话色彩,更不会再有什么教皇教会宗教圣骑士吸血鬼玉皇大帝之类的东西了)...
红月亮出现在天上的那一刻开始,全世界的人都成了疯子。除了我!...
嘿嘿,我就吃个瓜,没想到把自己搭进去了!Σ°△°︴秦泽一朝得金手指,以为是末世降临却不成想穿越到盗墓世界,熟知剧情的他本想当一个吃瓜路人甲,却被人揪住命运的脖颈,被迫无奈他只好选择入局。同时,他也有了一帮过命交情的好兄弟,但他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情,慢慢地变质了而本人却傻乎乎的,不自觉落入灰狼们...
时忆,时氏集团大小姐,上辈子带着亲情滤镜被害离世。重生归来,她不在眼瞎,披上战甲,决定用自己的力量,守护时家,找到弟弟。骆祺,骆氏集团继承人,回国接手家族集团,杀伐果断的霸总,却在遇上时小姐之后屡屡碰壁,他发誓一定要把人拐回家。...
并指青云,气吞幽冥。大道交错,剑者独尊。这是一个人和一把剑的故事!红尘三千丈,琉璃染天香。群雄共逐鹿,剑尊掌苍黄。剑的真谛,万年之秘,以血海无涯重铸登天之路,以亿万枯骨再炼剑道经书。一切尽在太古剑尊。...
老公小青梅养的狗害两岁女儿得了狂犬病送医。渣老公却为了救他的小青梅和三只狗,延误了救女儿的黄金时间最终惨死医院。同一时间,婆婆的不看管,致使家里的大宝小宝溺死游泳池中。安抒抒痛失三个孩子,一夜白了头。从此,她褪下过去无用的温婉懂事,将自己磨炼成锋利见血的利刃,一刀一刀将恶人凌迟。葬礼上,缺失父爱的孩子们,到死也没等...